庙前镇沙河村道路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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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15

项目概况:

庙前镇沙河村道路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锦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7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D02-202607-01G

2.项目名称:庙前镇沙河村道路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64130.07元

5.最高限价:164130.07元 

6.采购需求:工程主要内容包含水泥混凝土破除、路基整形碾压、C30混凝土路面、DN200涵管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清晰复印件)

6.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3供应商具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清晰复印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清晰复印件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清晰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6.4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且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 

6.5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6.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不得相互兼任,须为该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提供2026年4月-2026年6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并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质量员、施工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具备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的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 

※重要提示: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供应商可在规定时间内在湖北锦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当阳市坝陵街道花园街10号)领取文件。

3.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4.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6年7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7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当阳市坝陵街道花园街10号,逾期未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7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当阳市坝陵街道花园街1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本项目磋商公告于2026年7月15日在湖北锦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www.hbjdgc.cn)上发布。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供应商代表参会要求:投标单位须安排代表参加开标会,未按要求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代表须凭下列证件登记签到:(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2)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当阳市庙前镇沙河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当阳市庙前街61号

联系人:汪虹霞

联系方式:180623932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锦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当阳市坝陵街道花园街10号

联系人:李艳珍

   联系方式:19888337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