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供水设施智能化更新改造工程设备采购(一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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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02

项目概况

当阳市供水设施智能化更新改造工程设备采购(一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锦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D042-202412-01H

2、项目名称:当阳市供水设施智能化更新改造工程设备采购(一期)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39万元

5、最高限价:239万元

6、采购需求:采购一家供应商为当阳市供水设施智能化更新改造工程提供设备一批。(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评委与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发放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获取方法: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注:审核原件、留复印件,上述资料不完整的,不接收报名申请。

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锦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当阳市坝陵街道花园街10号)

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湖北锦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当阳市坝陵街道花园街10号)。逾期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代表参会要求:供应商须安排代表参加开标会,未按要求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商表须在2024年12月23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凭下列证件登记签到:(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2)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当阳市给排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寅艳

联系电话:13469815809

联系地址:当阳市玉阳办事处东群街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锦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艳珍            

联系电话:13418679492

联系地址:当阳市坝陵街道花园街10号